4月26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法制委員會第十二次全體會議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舉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譚紹木出席會議。
會議對《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草案)》進行了統(tǒng)一審議,法制委組成人員一致認為,廢止《南昌市市級預算審查監(jiān)督條例》《南昌市蔬菜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南昌市物業(yè)管理條例》和修改《南昌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符合上位法精神和本市實際,決定的出臺有利于提高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會議形成了審議結果的報告,同意將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提請主任會議研究。
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市直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
(市人大法制委劉芬芬供稿)